关于做好2017年度学院在岗在编人员在线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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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学院在岗在编人员在线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部、办、所)、二级院部:
根据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湘法治办〔2017〕11号)和湖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国家工作人员 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林办策〔2017〕6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全院在岗在编人员学法考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总体安排
2017年度学法考法统一在湖南省司法厅主办的“如法网”(www.rufa.gov.cn)“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通道”上进行,不再实行局域网、纸质化学习考试。
二、网上学法安排
2017年7月1日至9月25日。登陆湖南省司法厅主办的“如法网”学法考法通道,输入用户名及密码便可进行学习和考试。学员完成100个积分的学习后方可进行考试,进入个人账号页面后,完善个人信息积5分,阅读《湖南省“七五”普法2017读本》(必修)积60分,学习“热点事件”积15分,学习其他法律法规积20分。
三、网上考试安排
1.统一服从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安排。
2.通知发布后,各部门组织学习以及个人自主登录如法网,完善个人信息,进行学习积累学分。登录账号为本人手机号码(更换手机号码者账号为新的手机号码),初始密码为“6个0”。
3.每个参考人员确保在9月25日前集满100学分以上,由宣传统战部向省法治办申请统一网上考试时间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不能参加指定时间考试的或者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必须参加另行指定时间进行的集中补考1次,否则以缺考论处。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提高思想认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湖南的基础性工作。学法考法参考和考试情况已纳入年度绩效、综治考评内容,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核对参考人员信息,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组织落实,确保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100%。
2.考试:开卷考试,考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建议参考学员使用Google(谷歌)、IE9以上(含IE9)、火狐、搜狗等浏览器进行学习、考试。
3.考试成果应用:按照《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湘法治办发〔2014〕17号)要求,认真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成果的运用。学法考法情况是整个学校与部门及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参考和考试结果,直接与学校综合治理建设挂钩,直接作为部门评优,个人评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考试(含补考)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同时,对考试(含补考)不合格者所在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宣传统战部
2017年9月3日
附件一:2017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复习资料
附件1:2017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复习资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