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承诺践诺、亮身份做示范”机关“党员示范岗”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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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承诺践诺、亮身份做示范”机关“党员示范岗”评选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支部:
为推进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更好地服务师生,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的示范引领和带头作用,立足岗位做贡献。经研究,决定在全体机关党员中开展“承诺践诺、亮身份做示范”机关“党员示范岗”评选活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5月18-6月18日
二、参与对象
机关全体党员
三、工作要求
要将“承诺践诺、亮身份做示范”党员示范岗评选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委组织部四个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度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教育党员、团结群众、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作用和主体作用。
1、作为“三会一课”的主要内容
围绕《通知》和《机关党员公开服务承诺书》,认真制定“三会一课”计划,以机关作风、党性修养和服务意识为重点,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与实践。
2、作为“支部主题党日”的重要议题
贴近机关各部门工作实际,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公开承诺、亮明身份、佩戴党微、志愿服务活动。
3、作为“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
通过承诺践诺,按照《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四个合格”(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和发挥作用合格)标准的要求,全方位考核与提升党员日常管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作为评定“党员示范岗”和民主评议党员评优的主要依据。
“党员示范岗”按支部党员人数15%的比率进行评选。
4、作为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要结合“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建合格党支部”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党建”模式,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方法途径,制定实施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和评估总结,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防止简单应付、变形走样。
5、各支部评选出来的“党员示范岗”名单及示范典型材料于6月17日报到总支部委员会组织委员张艳红处(办公楼111室)。
2017年5月17日
附件:《机关党员公开服务承诺书》
机关党员公开服务承诺书
为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一名“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承诺如下:
自觉遵守党的章程;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党内学习与活动;努力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带头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决策、决定和要求;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严格依照办事程序,依法管理;坚持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主动热情,服务周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身体力行,履职担责,以优良的作风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践行一名共产党员的庄严承诺。
党员(承诺人)签字:
所在党支部书记签字(盖章):
2017 年 5 月18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3份,党总支、党支部各备案一份,党员留存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