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内部管理,激发部门工作活力,进一步调动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科学管理,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
学院所属各部门。
二、考核原则
㈠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㈡注重实绩与结果的原则;
㈢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㈣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记分
考核内容分共性部分和个性部分,其中共性部分合计60分,个性部分合计40分。
㈠共性部分(详见附件1)
1.工作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30分)。包括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等。
2.部门管理及队伍建设情况(30分)。包括部门成员遵纪守法、工作作风、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内部管理等。
㈡个性部分
1.职能部门主要为师生员工公认测评情况,测评各职能部门的服务态度以及师生员工对其的满意度(详见附件2)。
2.教学院部主要考核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督查与监控、学生管理3部分(详见附件3)。
四、考核方式
㈠绩效考核工作采取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季度考核(40%)。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中下旬对各部门的季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职能部门还要进行互评与服务对象评议。
2.年终考核(60%)。年终考核分值由民主测评(40%)、领导评议(30%)和绩效考核(30%)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考核是指学院考核办依据《部门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职能部门服务对象评议指标体系》(附件2)和《教学院部绩效测评表》(附件3)要求,对各部门所进行的量化考核。各部门需根据考核指标全面、客观地总结全年工作,准备相关材料,向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自评报告。
㈡考核工作由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㈢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于每年12月份中下旬到现场采用查阅原始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
五、考核结果定等
根据被考核部门的最后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适当比例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等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不能确定优秀部门:
㈠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出现严重问题;
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
㈢部门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追究的;
㈣给学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㈤经认定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㈠考核结果可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学院对其主要负责人在选拔任用时可作为参考依据。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部门,学院对其主要负责人实行警示(诫勉);连续两年受到警示(诫勉)的部门,学院对其主要负责人按程序免去领导职务或调整岗位。
㈡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在年度考核中,个人评优名额向绩效考核确定为优秀的部门倾斜。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部门,年度考核个人评优比例适当减小,其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优。
七、工作程序
㈠院长办公室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作为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㈡各部门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要点及本部门具体目标和工作职责确定本部门的年度目标及主要工作任务,并编制任务分解表,经分管院领导审定后,分别报送院长办公室与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㈢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季度目标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一般在每年4、6、10、12月的中下旬对其主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㈣年终,各部门根据考核内容的要求,逐项自查评分,并将自查评分结果报送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㈤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职能部门测评,收集各类考核信息。
㈥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考核测评情况,初定考核结果等次,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部门。被考核部门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10日内向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复核申请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八、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九、考核纪律
㈠在考核工作中,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不准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数据和情况;
2.不准拉人情票,不准泄露测评信息;
3.绩效考核工作组成员在考核本人所在部门时,应实行回避制度。
㈡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部门和人员,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
十、其他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部门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职能部门服务对象评议指标体系
附件3:教学院部绩效测评表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部门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 | 主要评价点 | 分值 | 考核内容 | 主要依据 | 自评分 | 考核部门 | 考核分 | 核定分 |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30分) | 1.年度主要目标计划及分解 | 7 | 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并且逐一细化进行任务分解。无计划和任务分解,扣7分;有计划,无任务分解,扣2分;有任务分解,但不具体细化,扣1分。 | 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表。 | 院长办公室 | |||
2.经费使用 | 6 | 查各部门当年的经费控制指标和预算执行情况,当年往来账未清或者超报的,酌情扣分。 | 部门经费及报销凭证。 | 财务处 | ||||
3.网络建设 | 5 | 根据网络建设检查评比情况,依据不同等级,折算得分计入。 | 网页建设及其内容情况。 |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 ||||
4.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 12 | 根据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按未完成一项扣2-6分(根据该项指标的权重确定)。 | 部门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含院领导对部门工作质量的测评)。 | 院长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 | ||||
二、部门管理及队伍建设情况(30分) | 1.工作作风 | 7 | ⑴如实及时报送本部门月考勤情况,不实或不及时报送每次扣0.3分;缺岗(课),每人次扣0.2分;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1分。 ⑵上班时间擅离岗位、串岗聊天以及做诸如网上炒股、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情的,每人次扣0.2分。 ⑶仪态仪表不当,管理人员服务态度差,师生员工反映强烈,每人次扣0.2分。 ⑷办事拖沓、懒散,扣1分;推诿扯皮,扣1分;工作缺乏创新,无特色,一切照旧,扣1分。 | ①日常劳动纪律和教学纪律检查等相关依据; ②教学督导日志; ③召开师生员工座谈会。 | 组织人事处 教务处 督导室 | |||
2.相关制度的健全与落实 | 4 | ⑴各部门月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提交情况。 ⑵各部门相应制度的建设状况,视健全及落实情况是否到位,酌情扣分。 ⑶资料归档不及时、不完好、不齐全的,各扣0.5分。 | 有关材料报送情况; 相关的各种制度; 部门档案归档情况。 | 院长办公室 | ||||
项目 | 主要评价点 | 分值 | 考核内容 | 主要依据 | 自评分 | 考核部门 | 考核分 | 核定分 |
二、部门管理及队伍建设情况(30分 | 3.支持或完成招生就业情况 | 10 | 招生工作:⑴积极组织相关学生参加高考报名和体检工作,如因工作不当造成学生未能按时高考报名则扣2分。⑵做好本部门招生咨询工作,提高新生报到率,新生报到率在70%以下的扣2分。 | 查看文件和会议记录;查看工作记录和调研报告;查看网站;查看招聘会相关资料。 | 招生就业处 | |||
就业工作: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签约率高于85%(含85%)的,记3分;低于85%的扣3分。 | ||||||||
学籍管理工作:⑴建立学生学籍变动登记册,逐月、逐一登记学籍变动的学生情况。无学籍变动登记册的扣1分。⑵认真做好新生注册、毕业生注册工作,造成学生误报、漏报的,每生扣1分。 | ||||||||
4.廉政建设 | 2 | 所属部门人员没有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 党纪政纪处分材料。 | 纪委、监察室 | ||||
5.部门工作信息与宣传 | 3 | ⑴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宣传工作,计1分。 ⑵重视宣传队伍建设,支持兼职通讯员工作,积极为本部门宣传工作创造条件,计1分。 ⑶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积极主动宣传本部门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成绩,计1分。 | 宣传统战部记录。 | 宣传统战部 | ||||
6.防火、防盗等安全情况 | 2 | 发现有火、盗隐患的,扣0.5分/次;发生火灾或盗窃事故的,扣2分;上班期间相互吵架斗殴的,扣1分/次。 | 保卫处记录。 | 保卫处 | ||||
7.办公场所卫生情况 | 2 | 根据卫生检查评比情况,依据不同等级,折算得分计入。 | 平时卫生检查汇总情况。 | 总务处 |
注:1.部门指标的权重、责任事故类别和经济损失大小的划分,均由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界定;
2.工作差错给部门扣分的情形,是指部门个人由于工作失误影响了整个部门的工作,进而影响到学院整体工作或影响到学院的形象和声誉等情形;
3.考核时,小项分值最多扣完为止,不加扣;
4.相应职能考核部门对各部门的考核赋值结果须提交学院考核办审定,方为有效;
5.各部门“往来账未清”状况须向财务处提出具体情况说明,由学院财经工作小组确认为准;
6.该体系为部门绩效考核共性部分,合计60分。
附件2:
职能部门服务对象评议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包括教职员工满意度、学生满意度、领导满意度。测评的办法为:
一、测评计分
师生员工公认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院领导占30分,同级部门主要领导占30分,服务对象占40分。该测评为职能部门绩效考核个性部分,占部门绩效考核总分的40%。
二、测评内容
主要测评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与转变职能,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工作实绩与办事效果,公正与廉洁4个方面的情况。各类民主测评表设上述测评内容的4个测评项目,每个项目分别为“好”、“较好”、“一般”、“差”4个档次。师生员工公认测评得分=(“好”个数×1+“较好”个数×0.8+“一般”个数×0.6+“差”个数×0.5)×100÷有效项目测评个数。
三、参加测评人员
根据职能部门工作对象的不同,分别在院领导、同级部门主要领导、服务对象(在职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和学生)中进行。其中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财务处、招生就业处、总务处、保卫处、图书馆、团委等部门的测评分教职员工占 2/3,学生占1/3 ;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的测评分在职教职员工占1/3,离退休人员占2/3;其他部门的测评主要在教职员工中进行。各类人员参加测评人数,年终考核时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四、测评的组织
师生员工公认测评由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师生员工公认测评时,领导测评一年两次,一般在每学期末进行;服务对象测评以及同级部门互评每季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中下旬进行,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测评方式进行。
附件3:
教学院部绩效测评表
项目 | 主要评价点 | 分值 | 考核内容 | 备查资料 | 自评分 | 考核分 | 考核部门 | 核定分 | |||||||||||||||||
一、教 学管理(16分) | 1.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 2 | 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与学期教学计划,计2分。未经批准更改教学计划,经查实,每次扣0.5分。 | ①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 ②各专业学期开课情况一览表。 | 教务处 | ||||||||||||||||||||
2.教学计划落实情况 | 3 | 及时落实教学计划,安排任课教师,计3分。未按要求安排任课教师的,每缺1科扣0.5分;未签订或未按要求签订外聘教师合同的,每人次扣0.5分;未按要求落实实习实训计划的,每次扣0.5分。 | 教学院部提交给教务处的教学计划安排表、外聘教师合同等。 | ||||||||||||||||||||||
3.教学文件上交情况 | 2 | 及时上交教学文件计2分。未按要求提交人才培养信息采集数据、教师授课计划及教学进度表、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每人次扣0.5分;其它迟交1天扣0.1分/项;出现教材漏(错)订扣0.5分/科。 | 教务处相关统计。 | ||||||||||||||||||||||
4.教案 | 2 | 教案规范计2分。少1份教案扣0.5分;教案不规范,每份扣0.2分;教学院部每学期至少要进行1次教案检查并记录,无检查及记录扣0.2分。 | 抽查任课教师的纸质或电子教案、教学院部检查记录(以学期为单位)。 | ||||||||||||||||||||||
5.教学过程监管情况 | 2 | 教学过程监管到位,计2分。⑴教学事故每次扣1分,教学差错每次扣0.5分。⑵任课教师教学进度的执行情况与计划相差6节以上,每查实1次扣1分;⑶擅自调停课1次扣0.5分。 | ①教学院部教学检查记录; ②教务处调停课记录。以教务处、督导室检查记录为准。 | ||||||||||||||||||||||
6.学习空间建设情况 | 2 | 按要求认真进行空间建设和教学互动,计2分。不按要求进行空间建设的,每人次扣0.5分;专业技能抽查时学生学习空间不合格的,每人次扣1分。 | 抽查教学院部师生学习空间建设情况。 | 评建办 | |||||||||||||||||||||
7.考风考纪情况(含课程考试和全国大学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 | 2 | ⑴监考迟到每人次扣0.5分;考场秩序混乱,每间考室扣0.5分;擅自找人代监考的,每人次扣1分;监考老师缺岗每1人次扣1分。 ⑵试卷不符合要求的,每科扣1分;有泄漏考试内容的,每人次扣1分。 ⑶未及时录入成绩的,每科扣0.5分;擅自更改学生成绩的,每次扣1分。 | ①期末考试安排表; ②考场情况登记表及考试巡查记录; ③试卷抽查分析; ④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学生成绩数据分析。 | 教务处 | |||||||||||||||||||||
8.教学档案管理情况。 | 1 | 教学档案管理规范完整计1分,每缺1项扣0.2分。 | 查教学院部教学档案资料。 | 教务处 | |||||||||||||||||||||
项目 | 主要评价点 | 分值 | 考核办法 | 备查资料 | 自评分 | 考核分 | 考核部门 | 核定分 | |||||||||||||||||
二、教学质量督查与监控 (8分) | 1.教学院部督导情况 | 3 | 教学督导正常开展活动的,计3分。没有开展督导工作,扣1分;工作不到位,扣0.5分;未安排同行听课评课的,扣1分;未组织学生评教的,扣1分;组织评教,但未进行统计分析的,每班次扣0.1分。 | ①教学院部学期督导工作计划及工作记录。 ②教学院部听评课安排表、听课评课原始记录、同行测评表与统计表、教师听课记录。 ③学生评教记分表原始材料及学生评教统计表。 | 督导室 | ||||||||||||||||||||
2.教学技能竞赛 | 2 | 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各项教学技能比赛等教学活动的,计2分。在教学活动中获奖的,每人次加0.5分。 | 各类教学竞赛的实施方案与活动结果;获奖证书;上级有关文件。 | 教务处 | |||||||||||||||||||||
3.专业技能抽查 | 3 | 积极组织师生参加专业技能抽查,计3分;专业技能抽查获得合格以上等级的加2分,优秀等级的加3分。专业技能抽查未合格的,减3分。 | 与专业技能抽查相关的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专业技能抽查结果。 | ||||||||||||||||||||||
三、学 生管理(16分) | 1.党组织建设情况 | 4 | 总支(支部)建设有目标、有计划、有总结,计1分; 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计1.5分; 党务工作档案资料齐全,组织工作规范,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好,积极组织党员开展学习与各类实践活动,计1.5分。 | 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党务资料归档情况,党员活动具体方案、活动记录、图片等,党组织学习记录等资料。 | 组织人事处 | ||||||||||||||||||||
2.团组织建设 | 2 | ⑴各二级院部团总支、学生分会缺席、迟到一次校级会议扣0.2分;团总支书记未参加的,一人次扣0.2分。 ⑵各二级院部团总支、学生分会未开展规定的团日活动的,每次扣0.2分;相关材料报送不及时的,扣0.2分;全年无总结的扣1分。 ⑶各二级院部团员统计、新团员发展、团费收缴、团员注册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0.5分。 | 年度总结,团日活动具体方案、活动记录,照片等;团员统计数据资料,新团委发展相关资料,团费收缴收据等。 | 团委 | |||||||||||||||||||||
3.校园文化 | 2 | ⑴各团总支参与孔子学堂等校级学生活动低于规定人数90%的,扣0.2分;低于80%的扣1分。 ⑵各团总支未选送学生参与艺术节、技能节等活动等,扣0.5分/次。 ⑶各二级院部志愿者分队未按照要求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扣0.5分/次。 | 参与校级活动的名单、报名表等,校级活动的相关新闻、照片,志愿者活动新闻,照片及总结。 | ||||||||||||||||||||||
4.宿舍管理 | 2 | ⑴教学院部学生在宿舍严重违纪事件,每发生一次扣0.2分。 ⑵学生就寝率低于95%扣0.2分;低于90%扣0.5分。 | 学生违纪记录和抽查就寝情况记录。 | 学生处 | |||||||||||||||||||||
5.推优评奖 | 2 | 评奖评优工作出现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扣0.5分。 | 推优评奖方案及相关会议记录;推优评奖人员名单及相关文件;贫困生档案、受助档案、各种活动原始记录。 | ||||||||||||||||||||||
6.助学贷款管理 | 2 | 毕业生没有办理还款离校手续的,1人扣0.05分;没有按规定每学年提供贷款毕业生最新正确联系方式的,1人扣0.05分。 | 贷款学生档案、学生还款原始记录。 | ||||||||||||||||||||||
7.学风建设 | 2 | ⑴学生到操率(含升国旗)低于90%,扣0.1分;低于80%,扣0.3分。 ⑵学生到课率低于90%,扣0.2分;低于80%,扣1分。 ⑶突发事件、意外事件未能及时上报信息,每例次扣0.5分。 ⑷对问题学生帮教不及时,导致恶劣后果的,每例次扣1分。 | 检查记录、部门联合抽查记录; 突发事件、意外事件上报资料; 对问题学生帮教记录及处理意见原件。 | ||||||||||||||||||||||
备注:1. 该测评表为教学院部绩效考核个性部分,合计40分。
2.其中,没有学生的教学院部,只考核“教学管理”、“教学质量与督查”两项(满分仍为40分),其个性部分总分=教学管理得分×175%+教学质量与督查得分×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