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开放互联网防火墙端口安全责任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7-02-28
浏览次数:3822
来源:本站
校园网出口开放端口申请表
申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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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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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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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资源 (需访问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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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意见 |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院领导意见 |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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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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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开放互联网防火墙端口
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了加强校园网运行和管理的规范性,维护校园网秩序,保障校园网安全稳定运行,同时为配合我校保密资质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特与校园网各用户负责人签订本承诺书。
一、服务内容与监测
1、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在校园网出口部署了防火墙,对于非特殊需要的主机,禁止校园网外的一切访问。
2、对于需要对外提供服务的主机,可以申请开放特定的主机端口。
3、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将不定期检查已申请开放端口的主机所提供的服务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若不符合本承诺书的要求,将随时中断其网络服务。
4、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每年年底将进行已开放端口主机的核查工作,对于已停止服务的主机,将关闭其已开放的端口。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申请开放端口的主机或网络设备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 申请开放端口时必须声明所对外提供的服务,禁止对外提供声明外的其他的服务。
2. 申请开放端口的主机仅限于数据中心服务器。
3. 不得利用开放的端口提供电子公告(BBS)服务,对外提供留言或发文交互功能的,必须有妥善的后台审核机制,未经审核的内容,不得直接发布。
4. 禁止开设匿名代理类服务,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身份鉴别机制,非授权用户不得使用所提供的服务,不得为校外用户提供代理类服务。
5. 对于提供虚拟专用网络(VPN)服务功能的主机或其他网络设备,在提供服务时应具备安全可靠的用户身份鉴别机制,能够详细记录接入用户的用户名、拨入时间、服务器动态分配的IP地址等。
6. 上述服务系统应配备具有日志记录功能的软件。
7. 所有规定需要记录的日志信息,必须保证保存60天以上。
三、安全责任内容
1. 在利用开放的端口进行信息传播和自我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 遵守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发布的相关各项管理规定和保密规定。
3. 保证服务器对外发布的信息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规定,不能制作、复制、传播下列内容:
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毁谤他人的;
8)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 其它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4. 申请开放端口的主机要做好安全防护,防止被他人攻击后影响校园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四、安全责任承诺
我作为校园网用户,已认真阅读了本承诺书,同意遵守本承诺书中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关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本人申请开放端口的主机
IP地址:
域名:
协议类型:□TCP;□UDP;□ICMP;□其它
端口范围:
对外提供的服务:□WEB;□DNS;□FTP;□其它
部门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部门盖章)
日期: